產品參數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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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價格 | 面議/噸 |
發(fā)貨期限 | 3天 |
供貨總量 | 100000 |
運費說明 | 1 |
小起訂 | 1 |
質量等級 | 一級 |
是否廠家 | 是 |
產品材質 | 液體 |
產品規(guī)格 | 齊全 |
產品產地 | 河南 |
加工定制 | 可以 |
產品型號 | 齊全 |
可售賣地 | 全國 |
質保時間 | 1年 |
適用領域 | 污水處理 |
是否進口 | 否 |
質量認證 | 一級 |
范圍 | 新型生物復合碳源-長期有效供應范圍覆蓋河南省、鄭州市、開封市、洛陽市、焦作市、新鄉(xiāng)市、平頂山市、鶴壁市、安陽市、濮陽市、許昌市、三門峽市、南陽市、漯河市、信陽市、周口市、駐馬店市、商丘市 解放區(qū)、中站區(qū)、馬村區(qū)、山陽區(qū)、修武縣、博愛縣、武陟縣、溫縣、沁陽市、孟州市等區(qū)域。 |
焦作生物復合碳源一種液體新型微生物營養(yǎng)劑。是針對污水處理中總氮提標改善而研發(fā)的外加碳源營養(yǎng)液,可作為市政污水、工業(yè)廢水處理中常規(guī)碳源產品生物脫氮、除磷并可代替甲醇、乙酸鈉、葡萄糖等,污泥活性。有效改善傳統(tǒng)#碳源#產品投加量大,低溫難溶解或結晶,吸收率低,總氮去除率差等問題 我們所說的碳源是指它可以被吸收、生物繁殖和生長所需的碳元素統(tǒng)稱為碳源。碳源可分為天然碳源和生產碳源,天然碳源一般存在于海洋中、巖石、在土壤和有機體中;碳源的生產是指工業(yè)生產轉化而來的碳源,可以滿足更多的需求。
焦作碳源使用方法及用量 投加地點:厭氧池或者缺氧池的進水口。 投 加 量:將本產品通過計量泵等設備連續(xù)投加至缺氧池(反硝化段) DOs0.5mg/L 與活性污泥充分混合接觸 停留時間 2~4 小時 即可去除水中硝酸鹽氮 每去除 1g 硝態(tài)氨所需 8-10g 復合碳源 具體用量根據亞硝酸鹽、硝酸鹽深度 每日處理水量 停 留時間等評估。具體使用量需視現(xiàn)場水質情況,并由技術人員評估確定。
焦作復合碳生物脫氮需要完成硝化和反硝化兩個過程。廢水中的氨氮首先必須被硝化或轉化成亞硝酸鹽和硝酸鹽,然后在反硝化過程中,硝酸鹽被作為細胞呼吸過程中氧化簡單碳化合物的供養(yǎng)體被還原成氮氣。因此,以去除硝酸鹽為目標的反硝化過程必須要有易生物降解的碳源存在。其來源包括進水中溶解性BOD、內源反硝化過程中細胞的糜爛物和各類上清液回流等。當進水溶解性有機物不足而脫氮要求很高時,則需要通過補充化學物質以提供反硝化過程所需要的碳源。該復合碳源藥劑,為黑褐色液體,PH(1%水溶液)3.0-5.0,適用于城市污水以及工業(yè)廢水,補充污水中碳源,調節(jié)微生物菌種脫氮所需營養(yǎng)比例。
焦作生物質碳源隨著污水脫氮要求的提高,新興起專業(yè)生產碳源的企業(yè),他們通過生物工程原理,對一些糖類、農產品廢料等進行發(fā)酵,生產無害的生物制品,主要組分是小分子有機酸、醇類、糖類。其較單一的化學品更容易被微生物利用,其使用成本比單一化學品便宜,具備極高的性價比。 但其弊端: 產品的穩(wěn)定性待提高,使用前需對每批次產品當量COD進行檢測。 污泥水解上清液 生物轉化揮發(fā)酸VFA 來源于污泥水解的上清液,由于水解所產生的 VFA 擁有很高的反硝化速率,碳源可以直接由污水廠內部提供,在污泥減容的同時還減少了碳源運輸方面的問題,所以它是目前比較有優(yōu)勢的碳源。 焦作生物復合碳源對于污泥水解利用做外碳源的研究,目前不同的結論有很多,但總體認為它作為反硝化脫氮系統(tǒng)的碳源是一種很有價值的方法。
焦作<焦作> 寶興聚合硫酸亞鐵復合碳源氯化鋁阻垢劑環(huán)??萍?/span>主要從事 陰離子聚丙烯酰胺,公司坐落于工業(yè)園區(qū),公司技術雄厚,生產設備先進,公司建立以來一直秉持“以人為本,勇于創(chuàng)新,追求卓越,互利共贏”的企業(yè)理念。質量是企業(yè)生命的原則,實行員工參與的質量管理方針,對于產品的制造,我們不會僅以達到標準就得以滿足,停止腳步。而是在允許的范圍內超越標準,向客戶提供更為優(yōu)質的產品與服務。
焦作碳源是可為污(廢)水生化處理系統(tǒng)的微生物生長代謝提供營養(yǎng)物的含碳元素化合物。碳源分為單一碳源和復合碳源,單一碳源是只含有一種有效碳源成分的碳源。復合碳源是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有效碳源成分組成、有效碳源成分之間須兼容且無化學反應、不存在風險的碳源。 碳源有效成分為具有單一分子式和分子結構的、且易被微生物利用的有機化合物,包括甲醇、乙醇、丙醇、丁醇、乙二醇、丙三醇、丁醇、戊醇等小分子醇類,甲酸、乙酸、丙酸、乳酸、丁酸、乙酸鹽、檸檬酸、檸檬酸鹽等小分子有機酸和有機酸鹽類,葡萄糖、果糖、蔗糖等糖類物質。規(guī)定有效碳源成分需符合相應的 或者行業(yè)標準的要求。 焦作碳源生產工藝宜采用 鼓勵的先進技術工藝,不應使用 或有關部門發(fā)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術、工藝或材料,不得超越范圍選用限制使用的材料生產。 以不危及自身或他人和的方式進行產品的生產和復配,碳源產品應穩(wěn)定,無后續(xù)化學反應。 液體單一碳源產品為無色或微黃色透明液體,不得有與產品原料氣味不相符的氣味。固體產品為無色透明或白色結晶粉末或結晶顆粒,無臭無異味,無肉眼可見雜質,溶于水。復合碳源產品為無色至棕黃色透明液體,不得有與產品配方中碳源有效成分不相符的氣味。